改革 托起城市管理“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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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易蓉

    通讯员/李向红 唐璨

    3月10日,久违的天晴,让株洲城更热闹,也更“精致”:门店前的卫生整洁多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都配备了专人管理,人行道上占道停车的也少见了,就连“城市天际线”也因户外广告牌的规范变美观不少……一年前,这些事情还让人千头万绪,如今都因《株洲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被“管”得井然有序。

    一场改革,让这座城市更靓丽、让市民生活更美好。

    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将株洲城市管理推上了“新”高度。

    “新”体制:从“行政执法”到“综合执法”

    1月30日,“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式挂牌。“名称从‘行政执法’到‘综合执法’,但实际上改变的可不只是两个字。”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株洲是全省第一个出台城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率先全面全域完成城管体制改革的市州。株洲城管在原有94项事项的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整合各区市政维护、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违法建(构)筑物治理的管理和执法职责,并增加了房产、规划、公积金、住建等部门173项事项的行政处罚权。

    如此一来,城管部门“什么身份”“管什么”“执什么法”的体制机制也就理顺了,且进一步厘清了城管部门与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基本解决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提高了执法效能。

    那么,“新官上任”,如何管出“新气象”呢?

    去年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作为城管体制改革落地生根的“抓手”,它从违法建设治理、城市停车场所(设施)管理、人行道停车秩序规范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着手。

    一年里,市城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共结案2100余件,比上年同期增长75.5%,其中查处出店经营、“门前三包”、车辆违停、渣土运输等方面的案件,比2017年同期分别增长10%、138%、127%、138%。全市还整治非法收运餐厨垃圾60多车次,处置餐厨垃圾1516吨,全市餐厨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73%。

    与此同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养护严重脱节”的多年顽疾也得到治愈。

    去年出台的《株洲市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管理办法》,明确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范围、职责边界、移交条件、移交程序、经费保障等。目前,符合条件的市政公用设施移交工作基本完成,已完成城市道路移交87条、桥梁移交9座、园林绿化设施移交75处、路灯设施移交96处。

    去年,在住建部委托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全国295个城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绩效排名中,我市成绩优异,位居第六。

    “新”方法:从“为城管人”到“管城为人”

    “权力”变大了,但服务姿态却“变低”了。

    在钟鼓岭步行街经营门店多年,老板张大爷习惯了将物品摆放在店外,占着人行道。3月10日,执法人员面对这块“硬骨头”,动嘴又“动手”:一边宣讲法律法规,一边帮其摆、收物品。效果很明显,老汉自觉地把占道物品收了回去。

    城市管理包罗万象,也是社会矛盾最为集中的地方。过去,因商贩们的生存权和城管们的执法权有冲突,两者之间经常上演“猫鼠游戏”。如何解决这个执法难题呢?

    “721”来解决!即70%的问题靠服务解决,20%的问题靠管理解决,最后10%的问题才靠执法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管理,让城市管理工作中多了些“温情”,少了些“强制”,让公众多了理解,多了配合。

    “能用服务解决的问题就不用管理手段,能用管理手段解决的问题就不用执法手段”。”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

    事实证明,这个“721”的创新工作方法,很是奏效。

    至今,合泰涵洞马路早市的成功搬迁,仍是我市城管部门的“口碑之作”。这个影响了附近居民的出行、影响“正规军”在芦淞市场群生意的马路早市,也是10多年广受市民诟病的顽疾,在不到半年时间便顺利搬迁。

    下转A2版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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