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吴楚
通讯员/官群智 宋晓娣
株洲日报讯 3月26日上午10点,石峰区中车大道,突如其来的暴雨砸在路边绿化带里,黄土瞬间变为泥浆流至路上。一群身着制服的市园林局工作人员站在一旁,面色凝重。
“春节前我们已经对该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目前期限已过,仍未整改。”现场,市园林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杨昌志说道。
记者在路旁绿化带看到,不少树木土堆明显高于花池,不少地方黄土裸露。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整改单,问题更为细致:部分乔木规格未达到设计要求,且栽植不规范;树木保护支撑不合规范,用钉子钉入树干,红檵木球部分没达到设计规格要求,且冠幅不饱满;地被植物种植密度均未达到设计要求……
“限期内整改,下一步,施工单位务必立即整改,同时,我们将向财政部门汇报。”杨昌志对在场的施工单位代表严厉说道。
为加强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打造生态宜居株洲,1月1日起,《株洲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对我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做了更为规范及明确的要求。随后,市城管局和市园林局先后出台了相应实施细则,并将园林绿化监管工作纳入城市各区每月的绿化考评内容,自此,株洲园林进入监管时代。
截至目前,园林监管部门已对48个项目登记建档,对36个项目进行了现场监管工作,对不规范操作提出立即整改意见45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其中已到限期时间仍未完成整改的有4个项目。
园林监管在株洲从无到有,不可避免会遇到困难。杨昌志坦言,目前,监管工作存在各参建主体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意识不强、变更设计随意性大、整改落实难、市场信用体系建立仍不够完善、部分区级监管工作开展力度不够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争取尽快成立园林监管机构、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等,全力做好园林监管工作,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坚实基础。”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