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 [2019]挂字
第034号
(中国建材地勘中心湖南总队)荷塘区新华西路 8465.72㎡
(合12.6986亩)
城镇住宅
用地
3302660366 住宅
70年
容积率:1.0<R<2.9;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25%;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2019]挂字第034号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25日(工作日内)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四科索取。
五、申请人应踏勘[2019]挂字第034号土地现场、了解土地权属状况,必须认可《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所明确的条件、要求、规定等,须于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5日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并在2019年4月25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按规定参加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保证金无效。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挂字第034号报价起止时间均为2019年4月16日上午9:00起至2019年4月29日下午16:0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必须按照市规划局2017年4月17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17〕0049号)及蓝线图实施。
2、交易情况说明:经现场勘查,宗地规划蓝线范围内土地跟地面建筑已签订收储协议,相关权证已注销,地面建筑暂时未拆除。中国建材地勘中心湖南总队承诺自本宗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无偿无条件将地面建筑拆除到位,将宗地以“净地”方式交付给竞得人,并承担由交地引发的相关责任。
3、土地出让金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18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5、 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湖南总队负责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一切责任。
八、具体竞买事项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九、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731-28681382
联系人:周文
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
0731-28685027(土地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