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黎世伟
通讯员/刘晓燕
株洲日报讯 近日,炎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关于第23476751号“炎陵黑茶”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宣告“炎陵黑茶”第35类商标注册无效。这是该局继“炎陵黄桃”商标成功维权后,维权成功的又一案例。
2018年初,该局接到举报:有人恶意注册“炎陵黑茶”的第35类和第30类商标。如果任其注册成功,消费者会将该商标项下的产品误以为是炎陵生产的黑茶,不仅伤害炎陵的茶叶产业,而且会侵犯该县拥有的相关知识产权。
该局成立专门维权小组,调查发现广州某公司注册了“炎陵黑茶”商标的第35类和第30类,其中第35类已注册成功,第30类尚在公示期。该局当即以“炎陵黑茶”商标注册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炎陵黑茶”第35类商标注册宣告无效和对“炎陵黑茶”第30类公示提出异议。
因申请程序复杂,证据收集难,一年后,该局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炎陵黑茶”第35类商标注册无效的裁定书。该局成功挫败了不良企业意图通过商标欺骗的手段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目前,第30类商标公示仍在异议中,该局将继续跟进,努力打好炎陵品牌维权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