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吴功诚
株洲日报讯 3月15日上午8时左右,省高警局株洲支队天元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危险品运输车后侧一轮胎抖动摇晃严重,并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行驶。
民警迅速鸣笛喊话,采用警车开道方式,引导该车驶离高速,并对该车作进一步检查。
经调查,危险品运输车所运载物品是丁二烯,属于易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抖动摇晃的轮胎,已有3颗螺丝脱落,剩余的7颗螺丝松动,随时有脱落的危险。
驾驶员谢某称,当天驾车从岳阳上高速,准备沿京港澳高速南下广东,出发时没有认真检查车况,幸好轮胎“发抖”被交警及时发现。
随后,民警对谢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400元、驾驶证记3分。
民警帮助驾驶人就近找到汽修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