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 人员转隶和部门“三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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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邹家虎

    株洲日报讯 3月15日,市机构改革转隶和部门“三定”工作培训会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羊贵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中央和省委机构改革时间节点的要求,地方机构改革要在3月底前基本完成。根据指导意见,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将按照坚持“先转隶、后‘三定’”“先稳定、后调整优化” “部门协同、形成合力”,遵守有关组织人事政策规定,把握人员转隶安置政策等原则推进。

    “三定”规定是定职责、定机构和定编制的简称,是确定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的规范性、制度性文本,将明确职责边界,有效解决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问题。根据实施方案安排,市直部门制定和重新制定“三定”规定的部门有34家;不重新制定“三定”规定,仅调整部分机构编制事项的单位26家。

    羊贵平表示,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抓实改革的政治自觉,以大格局审视改革,以高站位谋划改革,以“一盘棋”推动改革;要精准施策,积极稳妥抓好改革方案落地,抓紧抓好人员转隶,严格遵循“三定”框架,科学界定部门职责;要强化责任,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把改革要求落在实处,把刚性约束执行到位,如期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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