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九类不文明现象,居民可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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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株洲日报讯 3月12日下午,石峰区响石岭街道杨古老社区,不少居民从来自响石岭街道城管办的工作人员手中领到《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工作人员介绍,《条例》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对居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参与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起到指导、督促作用。《条例》规定,在住宅小区范围内,发现九类不文明现象,小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权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物业服务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据了解,这九类不文明现象分别为:高空抛物;占用公共区域种植蔬菜;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违反规定饲养家畜家禽;违反规定停放车辆、不在规定区域给电动车充电;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违法将住宅及其附属车库、杂物间、储藏室改变为从事加工、餐饮、废旧物品收购、车辆清洗、修理等经营性用房;擅自利用楼道、阳台、屋顶等共有部分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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