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笙清
都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年少时,我还真有这么一段抄书时光。
我读小学四年级那会,正处于“文革”后期。当时的校园流行着一股抄书的风气,尤其是有些没有公开出版的民间手抄本,如公安反特小说《一双绣花鞋》《梅花党》《13号凶宅》等,一本张扬的《第二次握手》,我硬是抄满了好几个日记本。
抄书看起来费时枯燥,其实亦有许多乐趣,只有亲身经历了,才知道抄书的妙处。那时,大家都是使用钢笔吸满墨水书写,一字一句,抄写得工工整整,同学间互相传抄的手抄本,都以字写得最好的手抄本为范本,这也让我练就了一笔好字。抄书也是一种阅读的过程,既能了解小说架构,又能熟悉语法和标点符号的运用,提升了我的作文水平,还让我从小说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理解了人性的深刻内涵。在那特殊的年代,《第二次握手》主人公苏冠兰与丁洁琼有始无终的爱情,《一双绣花鞋》《绿色尸体》中反特故事的惊险曲折,都让我抄着抄着,思绪就开始跟着书中人物的命运共进退了,由此也加深了我对书中人物的理解。
为达到“手抄本”的效果,我都是使用塑胶封皮的日记本,有时一部长篇小说要多个日记本才能抄完,我就将这些仿佛连载的日记本一本本编号。至于买日记本的钱,我除了找皮匠爷爷要,其他则来自挖半夏、寻知了壳、捡破烂或暑假里到镇办米厂做小工赚的收入。
“读书不如抄书。”记得在小学语文课上,老师曾给我们讲过古人抄书、藏书的故事,说古人抄书有三益:易于记诵,校正讹误,练笔习字。在过去那种慢节奏的时光里,抄书既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人生的履历,虽然没有清代学者朱彝尊“夺侬七品官,写我万卷书”的抄书志趣,但利用闲暇时光抄录美文佳句,练习书法,吸取书中营养,也不失为一种修身养性、丰富自我的好方法。
上中学后,虽然不再流行传抄手抄本,但抄写名言警句和书籍中的优美章节,依然是我们那个时代的一种特殊爱好,只是不再是连载本的连篇累牍,而是有选择性地摘选语句,日记本也摇身一变,换成了比日记本大一些的软面抄。那时候,我抄书抄过顾城的朦胧诗,抄过席慕容和汪国真的爱情诗,也抄过鲁迅、巴金、丁玲、孙犁、刘绍棠等作家小说、散文中的佳句。有时写作文,我还常常引用软面抄中抄写的章句,着实为文章增色不少。多年抄书练就的硬笔书法,还让我抄写过其他文字。大二那年暑假回乡,经不住家族族长的软磨硬缠,足足一个多月,我硬是抄写完了一套好几本的族谱。
可自从学会使用电脑,我逐渐习惯了键盘敲字,用笔的时间越来越少,抄书时光离我也渐行渐远。有时想起那随着流年逝去的抄书时光,那挑灯抄书的乐趣仿佛历历在目,每当此时,心里会浮泛起一些怀旧的思绪,就像老家烟囱里岁时不绝的炊烟,令人凝眸怀想,遐思缕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