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俞强年
通讯员/张小季 漆小丽 易娟
株洲日报讯 上周,省水利厅调研组来株调研河长制工作,要求县、镇两级作为关键执行层,要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守水有责,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
“清四乱”是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部分。去年,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河湖“清七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市总河长令4号),在省“清四乱”基础上增加了“乱搭、乱种、乱排”的清理。
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副市长顾峰对全市河湖“清七乱”专项整治进行了专门调度。市河长办也组织召开市级河长责任联系单位工作协调会,开展多轮检查督查,“清七乱”工作进度实现了月报制。各县市区也分别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门队伍,出台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形成合力。
去年11月,湘江沿岸的群丰镇过渡砂场机器轰鸣,几台大型挖机正在进行破拆作业,这正是天元区水利局联合公安、治违等多部门开展的河道“清七乱”强拆行动,对乱占乱种、乱采乱堆、乱搭乱建、乱排七类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七乱”问题176个,销号154个。
市河长办透露,今年,我市将广泛征求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株洲实际,适当创新,科学制定河长制工作要点,确保株洲特色和亮点,并通过督(督查)、晒(进度、成绩、问题)、考(考核)的方式,确保河长制工作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