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结束时间 不得晚于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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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通讯员/谢光华

    株洲日报讯 3月6日,记者从天元区教育局获悉,该区出台系列新举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特别强调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重点开展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

    对校外培训机构,今年天元区“规范办学”与“科学引领”并举,将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提出了具体要求。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地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同时,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不得违规聘用无教师资格证或无从业资质证的人员;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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