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郭力嘉
株洲日报讯 2月21日,首批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证发出,“的哥”陈复清成为领证第一人。这是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出租车驾驶员:
饭碗端在自己手上
“拿到这个证,心里就有了底,感觉饭碗端在了自己手上。”陈复清介绍,尽管自己是同行里为数不多的个体营运者,但因为此前没有这样一纸证书,还是觉得不踏实。
“20190001号,车辆经营权使用至2024年3月31日,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他说:“证件在手,只要自己守法营运,就不用担心哪天没活干。”
相比于个体营运的陈复清,大部分此前挂靠在各出租车公司内的驾驶员,对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证,看得更重。
巴士公司出租车部一位出租车驾驶员表示,改革之前,尽管车辆是自己的,但经营权的使用权大部分都在公司手里,“公司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没有话语权”。
经此次改革,驾驶员通过确权拿到经营权使用权证后,就能够充分“当家做主”。
市运管处副处长陈平元介绍,这张证的发出,意味着改革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也正式明确了车辆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两权合一,统一归属一方,解决了所有经营者呼声很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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