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文红武
株洲日报讯 每年春节小长假期间,空气质量都会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而不同程度地恶化,今年情况如何?2月1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获悉,今年春节长假期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有3天为优、1天为良、2天为轻度污染、1天为重度污染,优良率为57.1%,比2018年同期相比,优的天数增加1天,中度污染的天数减少1天。
本次重度污染天,出现在农历大年初一,也就是2月5日。当天,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为227,主要是受除夕夜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总量科工作人员汤练介绍,尽管有1天出现重度污染,但相比2018年同期和2017年同期,PM2.5、PM10的浓度仍大幅下降,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监测数据显示,春节期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同期相比,降幅为16.7%,与2017年同期相比,下降47.8%;PM10平均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同期相比,降幅为27.0%,与2017年同期相比,下降48.7%。
“总的来说,这得益于烟花爆竹较以前放得更少了。”汤练介绍,今年春节期间,工业企业停产、建筑工地停工,影响空气质量最直接的因素,就是烟花爆竹的燃放情况,各项污染物浓度的大幅下降,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市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措取得了一定效果。
我市自去年启动禁限放烟花爆竹以来,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84起,行政处罚90人,教育训诫168人。春节前夕,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连发两封“低碳环保过大年、少燃禁燃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进一步减少了烟花爆竹的燃放。
此外,今年春节期间连续的阴雨天气,有利于污染物的沉降和扩散。这也是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的重要因素。
根据《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农历正月十五(2月19日)之前,虽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但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呼吁广大市民,尽量不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让空气更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