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马剑
株洲日报讯 2月26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7个县市区、22家行政执法单位获得“先进单位”称号。
通报指出,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株洲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株洲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株依法行政[2018]1号),通过日常工作评价、年终考核、综合评议,评选出“株洲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26家、“株洲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单位”3家、“株洲市行政复议应诉先进个人”10人。
“株洲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包括:渌口区、炎陵县、天元区、茶陵县、芦淞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公路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安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气象局。
醴陵市、荷塘区、市住建局获评“株洲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