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易蓉
通讯员/周洲
株洲日报讯 “建设中路大东女鞋店外乱堆物,违反《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2月21日,芦淞区建设南路金沙人行天桥下的一块LED电子显示屏,上面正滚动播放着一条“曝光”违规行为的信息,引得不少路人驻足观看。
如此公开“点名”的批评方式,正是芦淞区城管局今年创新的工作方式。该局率先在全市城管系统采用电子显示屏定期公示的方式,“曝光”违反城市管理工作法律法规的部分案卷信息。
芦淞城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曝光”违法行为功能,显示屏还有文明城市相关知识的普及功能,显示屏上每日都滚动播放《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关于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内容,旨在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减少违规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除了芦淞区建设南路金沙人行天桥下,即日起,该局还将在人民中路、芦淞路附近安装城市管理违章信息公示牌(LED电子显示屏),将门店违章、宣贯《条例》等工作相结合,每天滚动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