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集体2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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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黄雄

    株洲日报讯 2月17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在近日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大会上,我市有2个司法所和2名司法所所长获得全国性荣誉,受到司法部表彰。茶陵县司法局下东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渌口区司法局南洲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醴陵市司法局船湾司法所所长帅晓娟和荷塘区司法局茨菇塘司法所所长陈汉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近年来,南洲司法所坚持排查矛盾纠纷每月不少于2次。2018年,该所共排查矛盾纠纷30余次,预防矛盾纠纷129件,调处矛盾纠纷290件,调解成功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100%,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下东司法所以多形式和渠道,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强化“手不乱伸,口不乱张,腿不乱走”及办事从不“吃拿卡要”的思想作风建设。该所建所以来未发生过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情况。

    茨菇塘司法所辖区是荷塘区社区矫正人员最多的地方。该所所长陈汉华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同时建立健全矫正网络机制,设立了由司法所成员、社区民警、社区司法专干组成的监管机制,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近亲属签订《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协议书》,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家访、谈话、定期汇报、集中授课等活动。目前,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认罪态度积极,表现良好,无重新违法犯罪和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有事找帅姐”是船湾司法所所长帅晓娟在群众中赚得的口碑。帅晓娟参加基层工作已30年,其中有14年在司法机关工作。“起身迎客、谈话泡茶、耐心沟通、临走相送”是她参加工作来一直在坚持的群众接待原则。“到群众家里去,不要抹凳子上的灰,直接坐下去,因为一抹灰就抹开了与群众的距离。”帅晓娟常向司法所的年轻人传授工作经验。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多次拒收当事人红包。2016年以来,船湾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近年来一直坚持以群众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全力推进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各项业务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辖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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