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理平
最近,部分干部忙着填写一份特别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向组织汇报婚姻、出国(境)证照等8项“家事”,以及工资、房产等6项“家产”情况。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纵深,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依旧有个别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重视不够,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与配偶、子女沟通交流不到位,对配偶、子女有没有买基金、炒股票不管不顾,有没有经商办企业不闻不问;有的领导干部总是抱着侥幸心理,不愿意如实填报个人重要事项,搞“缺斤少两”、玩“移花接木”,最终沦为反面典型,教训十分深刻。
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个人“小节”,而是不守纪律的“失节”。在严格执行过程中,领导干部个人务必站在对党忠诚的高度,自觉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对政策规定的重视和学习,对个人有关事项做到应报尽报,全面报告,系统报告,主动报告,既不让自己陷入被动,也不让组织陷入被动。各级党委(党组)务必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执行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务必当好第一责任人,在带头如实报告的同时,切实履行好对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督、审核和把关职责。监督职能部门应加强抽查核实,对违反规定、隐瞒不报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对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是一道“必答题”,而非“选答题”。当前,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藐视规矩、无视纪律、对党不忠,必将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认真答好这道“必答题”,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笔一画中书写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