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小微企业 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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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根据通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此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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