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店员 17次转走公司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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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刘峥嵘 田虹

    株洲日报讯 把公司账户中的钱转到自己名下花销,再通过赌博试图回笼资金。近日,天元公安分局嵩山路派出所向本报通报了这起职务侵占案件。因在两个月17次转走公司账户资金49万余元,网店店员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8年12月14日下午15时许,嵩山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文体用品公司报案称,公司账户的钱被人转走了。民警立即介入调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但对方已不知所终。5天后,在民警多次上门和家属沟通下,王某投案自首。

    据王某交代,他获得老板的充分信任得以独立打理网店,公司的支付宝账号密码及绑定手机也交到他手中。网店销售提成加上副业收入,他每月收入多达2万元,却因花钱大手大脚导致在外面有欠款。

    2018年10月14日,他将公司支付宝账户中1万元转至自己账户中,几天过去都无人发现。于是,他胆子越来越大,转账金额及频率越来越高。2018年12月10日,他发现难以填补公司支付宝账面亏空,担心被公司发现后无法收场,就一走了之,潜逃至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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