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琼
通讯员/黄灿 王家明
株洲日报讯 近段时间,株洲阴雨连绵,寒意逼人,不少市民为了取暖想出不少招数,可有人却因为使用热水袋不当被烫伤。
“我都提前试了水温,温度并不高,怎么我的老伴还会被烫伤?”1月13日,在市中心医院烧伤整形外科,70岁的王嗲嗲向医生道出了自己的疑惑。
原来,去年10月,王嗲嗲的老伴因中风导致行动不便,只能卧床修养。最近,由于天气寒冷,王嗲嗲当心老伴着凉,便在对方的脚部放了两个热水袋。不料,第二天,他发现老伴的脚踝烫出了水泡。
“引起皮肤烫伤的最低温是44℃,如果皮肤长时间紧贴表面温度超过44℃的热水袋就可能造成‘低温烫伤’。”市中心医院烧伤整形外科副主任刘哲伟介绍,烫伤程度与三个因素有关:热源的温度、热源对皮肤的作用时间及皮肤的厚度。当人体的皮肤接触近60℃的物体持续五分钟以上或接触70℃的物体持续一分钟,就有可能造成烫伤。
刘哲伟提醒,冬日气温较低,人在熟睡时皮肤对外界温度不敏感。尤其是老年人的神经末梢感觉较迟钝,皮肤敏感度降低,在长时间使用取暖设备如热水袋、电暖器时很容易引起“低温烫伤”。 热水袋中的水温最好不要超过50℃,也不要将水灌得太满。一旦发现“低温烫伤”,要先用凉水冲洗烫伤处20分钟以上,以达到降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