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成家梅
通讯员/王亚
株洲日报讯 1月1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中小学校将于1月21日(农历腊月十六)放寒假。2019年上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三),2月18日正式上课。如遇冰冻等极端寒冷天气,可调整放假时间。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普通高中学校依据教学进度可推迟一周放寒假,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中职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放寒假和开学时间可适当自主调整,但其弹性必须控制在一周以内。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寒假期间,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在校学生成建制补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得为各种社会机构举办的复习班、辅导班提供场地和条件。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活动。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严禁任何学校或教师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务工。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书面家庭作业要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