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法院审执结案件731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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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罗欣

    株洲日报讯 1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凯军在作《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77850件,审执结73180件,分别较上年上升25.84%和29.03%。

    一年来,全市法院切实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护航“三大攻坚战”,妥善审理金融借贷、互联网金融、中小微企业融资纠纷等案件4964件;精心组织保护“母亲河”专项审判“春雷行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64件;茶陵、炎陵等法院通过妥善审理涉扶贫领域的案件和开展结对帮扶,认真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助推产业项目建设,出台《为“产业项目建设年”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平安创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3918件,审结3596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法院共受理列入台账管理的涉黑涉恶一、二审刑事案件33件211人,审结25件141人。审理了黄石山等近百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批大要案件,依法对黄石山判处无期徒刑。

    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全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37224件,审结35032件。妥善审理劳动争议、侵权损害赔偿案件4931件,审理涉“三农”案件625件。积极开展家事审判,审理婚姻家庭等家事案件4573件,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醴陵、攸县、茶陵、炎陵等法院巡回审理案件2151件,受到群众好评。

    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执法质量在全省市州综治考评中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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