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多名党员干部 涉毒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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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攸纪轩

    株洲日报讯 近日,攸县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吸毒典型案例,多名党员干部受到处分。

    2017年2月17日,鸾山镇江边村谭叶敏因吸食冰毒被攸县公安局行政拘留3日。2018年5月底,谭叶敏受到留党察看1年处分。2014年5月19日,黄丰桥镇柏市居委会朱张炎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3日,后因吸食毒品再被拘留10日;2016年8月8日,攸县公安局责令朱张炎接受社区戒毒3年。2018年6月,朱张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3年3月至2017年4月,攸县林业局黄丰桥国有林场森林消防队张升因吸食毒品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3次、社区戒毒1次;2017年4月20日,县公安局对其强制隔离戒毒2年。2018年6月,张升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013年10月25日,攸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曾志文吸食毒品后到朋友家中闹事,被行政拘留12日。2018年6月底,曾志文受到撤职处分。2018年3月28日,菜花坪镇菜坪村龙红波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1日。4月27日,龙红波因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月21日,对其吸毒行为县纪委监委给予其留党察看2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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