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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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易蓉

    通讯员/城关

    株洲日报讯 城市的户外广告既是城市风貌的特殊构成要素,也是一座城市文化的有形体现,它的“排兵布阵”必须有章法。12月26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控制规划》(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给城市五区和云龙示范区共计1916平方公里范围的户外广告设置立下新规。

    我市的户外广告相关专项规划于2008年编制,在城市空间、规划范围上已不适合现阶段实际情况,存在广告设置不符合规范、形象不佳、特色不明等问题,部分老旧设施还存在安全隐患。

    此次《规划》将城市户外广告阵地分门别类,划分为严格控制区、一般设置区、集中展示区。其中,严格控制区禁止设置商业广告,特定位置允许设置少量公益广告;一般设置区严格控制广告的数量和形式;集中展示区允许设置较多数量的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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