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明年1月7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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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胡文洁

    通讯员/刘音宝

    株洲日报讯 12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光跃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7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现在,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90名。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左琳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先后讨论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日程及有关名单草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先进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市人大代表履职积极分子、优秀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督办情况报告,充分肯定建议办理及督办成绩,强调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对上述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株洲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中期评估情况汇报,强调要充分运用好中期评估的成果,不断夯实产业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办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株洲·中国动力谷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2018年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柏生、李智、冯建湘、邓尚文、刘春生、钟燕,秘书长刘正平参加会议。副市长李晓葵、何朝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凯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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