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建清等10位教师 予以除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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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建清,身份证430221********3211,2017年12月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后至今未到岗;陈国平,身份证430221********3214,2017年10月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后至今未到岗;谭毅,身份证430221********2917,2017年10月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后至今未到岗;欧阳翔,身份证431126********6274,2018年9月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后至今未到岗;王雅琪,身份证430525********612X,2018年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后至今未到岗;成柳怿,身份证430221********7526,2018年3月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后至今未到岗;程田,身份证430203********7022,2018年9月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后至今未到岗;欧阳静,身份证431126********9061,2018年9月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至今;言晓,身份证430203********4025,2018年9月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至今;周洁纳,身份证430203********3023,2018年9月自动离开工作岗位至今。

    上述10位教师自行离职或递交辞职申请未批复而自行离职,至今未到岗上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决定将周建清等10位教师予以除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不再保留公办教师编制,并将个人人事档案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

    特此公告。

    株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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