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8]挂字第266号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 [2018]挂字

    第266号

    天元区长江北路与天伦路交汇处原二宫塔楼储备地块3086.83商服用地6482648260商服40年容积率:16.2516。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29日(工作日内)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四科索取。

    五、申请人应踏勘土地现场、了解土地权属状况,必须认可《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所明确的条件、要求、规定等,须于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9日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在2019年1月29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按规定参加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保证金无效。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价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上午9:00起至2019年1月31日下午16:0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情况公示:①第二工人文化宫地上塔楼部分分摊土地竞买意向单位参与地块竞买前,应向株洲市总工会公开出具相关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是:在报价或现场竞价环节,如确认为最高报价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株洲市审计局的审核意见(株审〔2018〕18号、株审〔2018〕22号),将应承担的分摊费用合计4399.72万元全额支付至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账户(开户名: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开户行:建行株洲城西支行,账号:4300 1507 0620 5251 1125),方可签订宗地《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担。②由株洲市总工会负责监督履约,并与竞得人共同承担因共用桩基、电梯筒、配电房、消防泵房,地面基础设施等所引发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必须按照市规划局2017年8月1日出具的《关于确定第二工人文化宫塔楼土地蓝线及规划条件的函》、2017年10月9日出具的《关于明确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塔楼土地用地性质的补充函》及蓝线图执行。

    3.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9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具体竞买事项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九、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731-28681382

    联系人:肖玮

    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29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