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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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罗欣

    通讯员/贺理

    近日,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对此,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意见》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出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我市400余万常住人口,有64%生活在城市;24万党员,有75%工作生活在城市。同时,城市中各种思想交织、各种组织活跃,必须依靠抓好基层党建来强化组织领导。出台《意见》,就是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把城市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前哨和坚固堡垒,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落实到城市基层,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株洲城市特点和规律的城市基层党建新路。

    问:《意见》的原则和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服务群众、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到2020年,全区域统筹、各领域融合、多方面联动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基本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党组织联动体系逐步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巩固,各领域党建互联互动机制运行顺畅,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明显增强,领导城市基层治理的能力明显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明显提高,走出新时代株洲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路子,在全省发挥第一方阵示范带动作用。

    问:《意见》在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什么部署?

    答:一是厘清县市区职能部门与街道的职责权限边界,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职能。二是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县市区属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对涉及街道规划布局的参与权、对辖区内区域性综合性工作的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三是探索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及人财物等下放给街道。四是推进街道内设机构的职能整合和功能优化,除机构编制专项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职能部门不得要求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五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取消上级职能部门对街道的直接考核,统一纳入县市区委、政府对街道的综合考核。六是建立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

    问:在城市基层党建保障方面,《意见》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一是明确将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纳入市、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二是明确新选拔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探索设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序列、实行额度管理,建立定期调级等办法,探索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发展通道;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纳入劳动合同管理,参照城镇居民社保政策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其报酬纳入财政预算并定期调整。三是强化财政经费保障,落实好社区运转等经费;各部门投入社区的资金、面向社区的项目捆绑打包下放到街道统筹。四是通过新建、改造、购买等形式,实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规范化。

    问:关于城市区域化党建工作,市委有什么安排部署?

    答:市委在下发《意见》的同时,配套下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体系,市委加强总体谋划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市区委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强统筹推进、指挥协调、督查指导;街道党工委履行直接责任,抓好社区党建,统筹协调驻区单位党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整合撬动辖区内各类党建资源;社区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系统党建互联互动,明确街道社区抓辖区基层党建工作的统筹责任,推动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

    问:《意见》在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方面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意见》要求,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以党的建设贯穿、保障、引领基层治理。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确保各类组织坚定不移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坚持组织引领,加强党对基层各类组织的组织领导,引导各类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并在服务中凸显党组织的地位,把党组织的意图变成各类组织参与治理的举措,把党组织的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三是坚持工作引领,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做群众工作、引领社会治理的工作水平。四是坚持文化引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双提高”。

    问:请问市委对贯彻落实《意见》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宣传、政法、民宗、编办、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网信、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推进资源整合、夯实基础保障等方面积极参与、全力支持。各行业系统党(工)委要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推动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融入基层、服务基层。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城市基层党建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委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意见》示范培训班,并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意见》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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