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尹雄伟
株洲日报讯 近日,市财政局印发了《株洲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等方面,简明扼要地罗列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使用的行为事项,共计4大类30条,以此来约束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这是我省首个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因取消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大量的代理机构涌入政府采购代理市场,但这些代理机构的业务素质、综合能力等参差不齐。检查发现,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同层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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