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株洲日报讯 近日,经市委同意,市纪委印发《关于严明纪律要求 保证全市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就严明各项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要把深入推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检验党性强弱的“试金石”,强化纪律约束,抓好上级有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在改革过程中,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省纪委的要求,严格遵守6项纪律,自觉做到“20个严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任务,确保改革进展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牢牢抓住深化机构改革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改革方案,如期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对履行改革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