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消费者 权益保护者 李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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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要实现美好生活,自然离不开消费,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工商和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及消委组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期盼、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着力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就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品质、消费服务的更好需求。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在消费维权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满足人民实现美好生活时的合法消费维权需求。

    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工商和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和消委投诉平台建设,努力形成适应网络时代的线上线下同步投诉、接诉处置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消费投诉有诉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果。努力探索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步找到化解这类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更好地发挥消费在推动经济发展和消费维权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倡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主动履行经营者消费维权义务,赢得消费者信任,提升消费信心。对消费者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树立科学文明、环保理性的消费观念,促进消费升级和需求持续增长。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组织的专业化作用,进一步形成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共治机制。

    (作者系市工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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