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38X430000201811130003美神农牧有限公司违法霸占当地村民田土,从事大规模养猪。养殖废水顺巷子而下,水质发黑、发臭,导致农田、鱼塘、地下水污染。该养殖厂仍在扩大规模,污水偷排次数增加,受污染面积增大。 株洲市
醴陵市
废水经多次现场检查,该举报反映的霸占当地村民田土,从事大规模养猪。养殖废水顺巷子而下,水质发黑、发臭,导致农田、鱼塘、地下水污染举报情况不属实。该公司正常养殖中,目前存栏母猪3900头,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中,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现场无养殖废水外排,公司内及厂区外周边沟渠未发现排污痕迹。2018年11月13日,醴陵市环保局委托湖南求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美神农牧有限公司处理设施排口废水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属实处理情况:1.要求企业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管理,稳定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对废水处理设施排口处收集池塘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因处理设施故障、天气等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2.王仙镇政府负责协调好境内的相关矛盾,并根据鉴定结果组织进行协调处理。浦口镇政府负责协调浦口镇河泉村三个组与该公司的矛盾。无39X430000201811130002城关镇金山街第八组(老虎冲):1.原化工厂遗留废渣、废物、垃圾污染未得到治理,并且土地荒废闲置未利用。2.周边居民生活污水肆意排放,形成黑臭水体。 株洲市
茶陵县
水、土壤11月18日,经云阳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原化工厂遗留废渣、废物、垃圾污染未得到治理,并且土地荒废闲置未利用”不属实,“周边居民生活污水肆意排放,形成黑臭水体”属实,但是只有部分居民的生活污水没有进行收纳处理。属实处理情况:对原化工厂区域的居民生活污水进行逐户收纳,接入城区污水管网至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整改情况:正在进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方案设计中。无110D4300002018111300212018年省环保督察举报编号D2018080609,新方圆电炭有限公司,还有个别工序在生产中,气味扰民依旧,没有按照规定完全关停。 株洲市
芦淞区
大气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属实处理情况:1.环保芦淞分局对该公司生产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2.该公司已纳入株洲市人民政府2011年环境综合整治搬迁企业,现阶段正在做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后将由株洲市财政拨付补偿金,预计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工作,搬迁后由芦淞区政府进行土地收储。整改情况:加强该企业的监管,确保其所有工序停产;芦淞区将加快对其资产评估的进度,确保其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工作。无115D430000201811130003株洲县南洲镇石板村慕连组有人在组内河道采砂,河床被挖空。 株洲市
株洲县
生态2018年11月15日,株洲县水利局与南洲镇人政府进行调查核实,由于挖采砂石是昭陵港治理工程一部分,所以该举报情况不属实。不属实处理情况:1.水利局要求施工方对露天堆放的砂卵石进行覆盖,避免扬尘。2.加强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确保工程完成后不出现固废堆放的现象。整改情况:现砂卵石已经做到全部覆盖。无120D430000201811130039(*)城关镇洣河旁边湘东氨基酸厂离居民区和学校过近,通常是夜间生产,加工时废气(盐酸和氨水的味道)特别刺鼻,并且无污水处理设施,大量废水在直排。督察期间该厂停产躲避检查。 株洲市
攸县
水、大气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1.交办件反映的“城关镇洣河旁边湘东氨基酸厂离居民区和学校过近”属实。该公司建于上世纪90年代,建厂时周边为工业区,随着城市发展,厂区周边陆陆续续有居民在此建房居住,西边有一所学校(原为湘化机技校,今年假期小学搬迁到此校区)离厂区150米左右。2.交办件反映的“通常是夜间生产,加工时废气(盐酸和氨水的味道)特别刺鼻”不属实;该公司生产为24小时生产,不是只夜间生产。生产车间进行了封闭,并配套建设了废气收集集中处理塔,生产时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和吸收液回收等处理外排。3.交办件反映的“无污水处理设施,大量废水在直排”不属实;该公司已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按三级标准纳入城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没有发现交办件反映的废水直排现象。4.交办件反映的“督查期间该厂停产躲避检查”不属实。该公司因重要经销商破产、市场行情等原因于2018年10月28日停产至今,停产前已向县环保局提交停产报告,并进行了备案。属实处理及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该企业切实提高自主守法水平,要求其严格按环保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废气、废水等处理设施,确保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要求加强停产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环保设施的正常维护,恢复生产前必须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修,保证设施运行效果;3.恢复生产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企业生产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取样监测,并向县环保局提供监测报告。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