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株洲日报讯 近日,有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Y2路公交车终点站、石峰区田心北门附近一废品破碎厂废水直排,造成污染。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转办件后,我市立即展开现场核查。
市环保局石峰分局执法人员走访排查时,在井龙街道新民社区范围内,发现有一个由民房搭建的废品收购站,正在进行废旧塑料破碎清洗。现场情况与群众投诉相符。
市环保局石峰分局副局长彭海波介绍,该废旧塑料破碎加工厂未办理任何环评审批手续,塑料破碎后的清洗废水,也未经任何环保设施处理,直接向周边排放。环保执法人员当即叫停其非法排污行为。
经调査,该废旧塑料加工厂原本只是一个废品收购站,从今年6月份起,收购站老板为减少打包成本,添置了一台破碎机,修建了沉淀池,对废旧塑料进行破碎清洗后再销售,但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
环保执法人员当即对其立案处理,并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对其电源进行了查封。目前,现场破碎机设备已拆除,废水沉淀池已清理。经营者表示,清场后将彻底搬离。
彭海波介绍,为防止问题死灰复燃,区环保部门安排了专人,每两天现场巡查一次,并要求街道和社区的网格员,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