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力斩 “提篮子”的黑手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叶灯波

    前不久,市纪委监委对近年来查处的4起“提篮子”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四位前领导干部均因充当中介“提篮子”行为而被严肃查处。这进一步彰显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斩断“提篮子”黑手的决心和信心。

    早在2010年,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发布了《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等市场经济活动,都有着严格的纪律处分规定。今年7月,在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湖南省委的反馈意见中就提到,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内外勾结“提篮子”以及教育、科研、金融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此后,“提篮子”一词被更多人熟知,领导干部及其亲友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提篮子”问题也由此引发热议。

    “提篮子”实际上是个老问题,这些年落马的贪官,不少都与“提篮子”有关。耳熟能详的,如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好处费。再如,中纪委原副处级干部袁卫华,利用手中的权力,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帮助自己的父亲从一个只能承接防水、房屋翻修的小包工头,逐渐成为当地有名的承揽工程专业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就采用“利益集团交换”手段,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提篮子”赚钱,由陈明宪出面给高速公路项目负责人打招呼,另外联系施工单位参加招投标,中标后收取“业务费”,待陈明宪退休后三人平均分配高额回报。刘志军、袁卫华、陈明宪们热衷于“提篮子”,也善于“提篮子”,对“提篮子”乐此不疲,“提篮子”几乎成为他们敛财的“标配”。不过,他们最终不仅“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要因自己的所作所为,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沉重的代价。

    表面上看,“提篮子”凭的是关系,实际上靠的是权力。一些干部以权谋私、用权寻租,形成“勾肩搭背”的政商关系,把工程项目等当成可以私相授受的“唐僧肉”,“提”来的是个人私利、歪风邪气,“提”走的是社会公义、清风正气。“提篮子”的顽疾如不及时出重拳治理,将极大妨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损害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和市场规则,更为甚者,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挑衅。

    面对“提篮子”现象,反腐利剑要出鞘。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类“提篮子”行为要坚决查处,既惩治违纪违法的干部,又惩处穿针引线的中间人;既打击受贿者,也打击行贿者,让勾连牟利的各方“竹篮打水一场空”。在查处个案的基础上,更应聚焦权力这个关键点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用权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底线和禁区,让高压线通上电,让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发挥效力,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不跑偏,不任性。

    (作者单位:石峰区纪委监委)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