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喜张
株洲日报讯 省发改委近日发布的通知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从2018年11月1日起,将取消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
根据通知,此次将取消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具体包括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服务费、日照分析服务费、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费、工程竣工测量服务费、建筑物定点放线服务费、现状地形图服务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服务费、存量房转移(变更)登记土地交易服务费。同时,还将放开防雷检测服务费、安全评价服务费等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通知,各级发改部门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收费政策调整变化的宣传解释工作,督促服务机构按时执行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