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环境、传媒介质与方式急剧发生变化的当下,加强用户意识几乎成为所有媒体的共识。如何根据传播特点提供读者最喜欢的新闻,是大家绞尽脑汁做的事情。但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增强媒体用户意识,绝非对读者口味的一味迎合。
一、对报道素材要有选择
每天发生的事情千奇百怪,哪些题材可以进入报道范畴,在新闻写作时哪些素材应当过滤掉,是一个负责任媒体必须考虑的问题。
比如对娱乐明星的关注。作为明星,其大众瞩目度高是自然的事情,但如果媒体因此来迎合,过度地聚焦于明星,甚至成天搜罗他们的绯闻,势必过多地占用受众的关注视野,挤占了对其他事物的关注与接收,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另一方面,基于明星的示范效应,过度关注娱乐明星,还会影响社会风尚的走向,尤其影响青少年的价值取向。
再比如,对于一些案件报道,读者对作案细节、破案手法普遍感兴趣,但媒体在对这些内容披露的时候务必审慎,否则就可能引发“无意教唆”的后果。前一阵,《株洲晚报》报道了株洲警方抓获一名杀害前女友的外地逃犯的案件。警方在找到逃犯行踪的过程中使用了一种高科技手段,但对这一情节,记者应警方要求未予提及,其原因,就是不能让违法犯罪分子据此应对,变得更狡猾。
二、对负面报道要有把控
负面新闻信息是指具有新闻价值的消极的事实所释放出的信息,诸如各种耸人听闻、“潜规则披露”等,很容易吸引眼球。世界这么大,每天发生的负面新闻也很多,媒体若要迎合读者眼球,每天用这类消息占据媒体,轻而易举。
可是,负面新闻之所以成为新闻,正是因为它们是社会生活的“不正常”“例外”,而非社会全貌的客观反映。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负面新闻过多过密,就会对读者全面客观认识世界产生误导,同时也会挤占人们生活中阳光的照入,容易加重读者的焦虑感和不幸福感,甚至引发悲观消极情绪,带来社会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弘扬社会主旋律,对负面新闻进行适度把控,是符合人性规律的,是各媒体应当理直气壮做的事情。
当然,这并不是说负面新闻不能报,并非对所有负面消息捂盖子、搞封锁,而是在刊发负面新闻的时候把握一个度,且控制负面新闻所占比重。
三、对报道事物要持正确态度
新鲜事件、新鲜观点总是诱人的。为此,有的媒体一味地标新立异 ,或者一味地搞“小清新”“文艺范”,与读者套近乎,却往往弄巧成拙。
2011年夏,杨梅成熟季,株洲街头不少杨梅树都挂上了诱人红果。本埠一家报纸旋即推出报道,号召市民到街头采梅、尝梅。此报道一改媒体传统上“告诫市民不要到街头攀枝采梅”的做法,而是倡导让城市绿化成果与市民味蕾来一次浪漫邂逅,试图营造出一种温情脉脉的城市家园氛围。这种操作出发点固然是好,也着实让读者耳目一新,殊不知犯了一个基本的常识错误:街头杨梅是观赏树,它的挂果也是供人看的,不是供人吃的。硕果累累是街头的一道美景,可前人摘了,后人就看不到了。而即使仅仅从食品安全与采摘安全的角度看,倡导市民采摘街头杨梅,也是媒体不负责任的表现。
因此,媒体必须“三观正”,不能逞一时之快。尤其在做负面报道的时候,切不可迎合社会戾气、加剧社会割裂。
最近,“某老师罚站学生被抓进派出所”一事一度成为国内热点,网上各种骂声一片,局部甚至出现警察与教师两个群体的对立。此时,媒体切不可迎合这种宣泄作道德审判,而应对事实作全面客观了解,克制情绪性表达,突出权威部门的声音,回应关切,化解猜疑与谣言。
总之,一个负责任的新闻媒体,不仅有义务为读者定制一个他感兴趣的头条,更有责任全面而深入地告诉他周围世界到底在发生什么。一味迎合大众“低级口味”,放弃自己的操守和底线,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也会丧失公信力,自取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