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岗前培训体现了政府对我们退役士兵的重视,为我们创造了一次交流学习的机会,我们都很珍惜这次机会。通过培训,让我们更加自信走上新的工作岗位。”10月16日,宋祥在我市2018年退役士兵安置上岗前培训结束后,在自己的笔记本上郑重写下了两天来的培训心得。
为帮助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10月15日-16日,我市为现退役士兵组织了为期两日的岗前培训课程,并邀请省民政厅安置处副处长杨忠民和市纪委常委言罗根担任讲师,为现场参加培训的百余名退役士兵畅谈如何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如何分清就业形势,珍惜就业机会,在新的工作岗位亦永保军人本色。整个活动由株洲市荣军社工服务中心承办执行。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秉承服务国防的理念,坚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当作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推行阳光安置工作法,抓好培训服务,积极稳妥地做好退役士兵培训安置工作。
“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不仅是双拥工作的具体体现,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市委市政府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非常重视,希望我们的退役士兵通过培训能积极转换角色,尽快适应地方新岗位。”15日上午,市民政局副局长曾文飞在动员大会上作动员讲话。
培训现场,工作人员还为参加培训的人员发放了学习资料,并邀请心理专家为培训人员进行现场行为体验。同时,组织开展了政策法规、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学习。还参观了株洲规划展览馆,了解株洲发展方向和动力,与参战老兵、烈士家属开展互动交流等。
根据《株洲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我市对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档案材料、服役年限和立功受奖等情况实行量化打分,根据分值排序,自主选择安置单位。由政府统筹安排工作的“四类退役士兵”包括,士官服役满12年,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及烈士子女。同时,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有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的,经查证核实,视情在量化评分时加分。
一直以来,我市严格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以规范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得到妥善安置。
文/王芳 周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