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模拟考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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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廖喜张

    通讯员/蒋凯宏

    株洲日报讯 机动车科目二考场租赁服务和科目二、三模拟考试服务,将由市场调节收费。近日,市发改委发函公布了这一消息,并提醒相关经营场所必须在醒目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近日,市行政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申请继续执行机动车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市发改委根据有关规定复函明确,机动车科目二考场租赁服务和科目二、三模拟考试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确定。市发改委服价科相关负责人解释,以前上述服务收费标准均由政府核定,但由于我省已在定价目录中放开,因此我市也严格执行,交由市场调节。

    交由市场调节,并不意味着可以随便涨价。上述负责人表示,收费标准需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利润的原则自主确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同时,驾驶人或考生租用考场场地进行科目二训练或进行科目二、三模拟考试,必须坚持“自愿委托、服务有偿”原则,与租用考场场地训练或进行模拟考试人员签订协议,无委托协议或未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均不得收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考生进行训练、模拟考试和强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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