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通垃圾分类“梗阻” 构建美好人居环境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垃圾围城”是国人关心的普遍社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我国垃圾分类从2000年8个城市试点算起已有18年。今年年初国家有关部委又出台文件,在全国46个城市实施垃圾分类强制试点。垃圾分类实践时间长,但效果不尽如人意。“梗阻”在哪?

    垃圾分类的目标是通过分类处理后垃圾减量,以杜绝“垃圾围城”,减少土地占用和二次污染。垃圾分类后要有相应去处,回收利用、热能利用等。为了最大化利用,必须建设相应处理设施,这样垃圾分类才有现实意义,如终端不到位,却在前端进行垃圾分类,结果是影响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这是真正的“梗阻”。

    当前株洲正在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破除垃圾分类“梗阻”。投入6.8亿元建成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每年处理生活垃圾近40万吨,发电1.4亿度,相当于节约标准煤近5万吨,垃圾减量85%以上,各项环保指标达标,真正实现了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正在投入近2亿元建设焚烧发电厂二期,餐厨垃圾处理厂年底建成投入试生产,同时配套建设填埋场、建筑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厂等,并计划投入30多亿元建设株洲固废处理基地。真正从源头解决垃圾分类“梗阻”问题。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化工作,需要长期不懈的教育,也需要法制保障。要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只有齐抓共管,多头推进才能使垃圾分类成为居民生活的常态和习惯,构建株洲美好人居环境。

    (作者系市垃圾处置监管处主任)

    杨云和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