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车经营有了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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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蒋百稳

    株洲日报讯 近日,醴陵市多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对该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行规范,迎接即将到来的“一节一会”。

    据悉,自今年9月20日零时起,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车将统一启用新功能计程计价设备,并严格按照运价标准计价收费。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及其驾驶员要确保巡游出租汽车上路营运时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计程计价设备能正常使用,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按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乘客可拒付当次车费。

    乘客如果遇到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可致电0731-23282470,如实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此外,“一节一会”期间,该市交通、城管、交警等部门将开展联合行动,对私家车非法营运、网约车无证经营、巡游出租汽车违规经营、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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