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逾期交房的“学费”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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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全华

    9月7日,天元区人民法院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47起逾期交房案件举行执行兑现大会,将强制执行到位的478万余元逾期交房违约金,以现金方式发放给363名业主。让群众看到了法律的权威和公平正义的力量。

    说起买房那些事,“房奴”们可谓五味杂陈。喜者,告别租房、借房历史;苦者,预售的房子才建两层,高楼还不见踪影,就得交首付、办房贷,同时祈祷房子质量不出问题。从看房到选房、买房、交房、入住,一圈下来累坏骆驼跑死马,“房奴”虽是消费者却难享上帝待遇,对各类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说是爱恨交加。

    房产商傲慢的底气,源于“房奴”们维权不力。凭着一纸格式合同,一些房产商将购房者吃得死死的,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看似平等,其中却隐藏着不少陷阱。对购房者未及时付款的违约后果,一二三四写得明明白白,但对自身的逾期交房等责任却是轻描淡写。历经数年建设,随着期房变成现房、房价步步走高,房产商的筹码更足了,对各类问题的处置更加强势。若购房者提出异议甚至索要违约金,房产商动辄以退房威胁,迫使对方选择忍气吞声,不得不委屈收房。合同不利在先,众心难齐在后,购房者想维权却发现有心无力,一不小心就被房产商各个击破,导致无言的结局。

    违约就要付出代价,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让房产商交上逾期交房的“学费”,不是业主一个群体的战斗,也是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责任和义务。363名业主能拿到巨额违约金,既有他们抱团维权之功,更有法院快审速判、强制执行之力。推介此类集体维权经验、借鉴这个强制执行模式,让房地产市场的“老赖”无所遁形,这对广大“房奴”是一个利好消息。

    麻辣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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