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编辑同志:
2017年1月之前,我在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的安排下,在市公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我的工资由公交广告公司按月打到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给我。
2017年1月25日,我因个人原因向公交广告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辞职时,同事提醒我2月份要自己到人社部门续交社会保险。当年2月、5月、7月,我多次前往人社部门咨询续交社会保险事宜,均被告知我还是在职状态,不能自己续交社会保险,必须先由原单位来办理异动。后来,因身体不适,加上生产、坐月子、照顾小孩和家庭,我已无暇他顾,续交社会保险一事也就耽搁下来。
今年5月,我找了一份新工作。7月初,新公司保险专员告诉我,我的保险买不进去,要自己去人社部门办理异动。人社部门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告诉我,异动只能单位来办理,自己办不了,也无法停保。
我找到劳务派遣公司专门对接公交广告公司的鄢经理。鄢经理回复我,公交广告公司没有来办理异动,我的所有社会保险都没有停保。他和公交广告公司协商一下,研究2017年2月到2018年7月这18个月我保险中公司应缴部分的支付问题,至于个人应缴部分要我自己支付。
此时,我才知道我可以申报生育津贴。鄢经理表示,过去18个月社会保险的个人应缴部分要从我的生育津贴中扣除,我表示同意。不久,听说过去18个月我的社会保险中公司应缴部分也要从生育津贴中扣除,这样一来,生育津贴根本不够扣,这该怎么办?
天元区读者 刘颖
【来讯回访】
“扣除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部分后,刘颖的生育津贴将于近日到账。”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鄢先生说,这件事涉及两家单位和一个个人,因对接不畅才出现如此变故。
据鄢先生介绍,刘颖的辞职报告上只有公交广告公司的印章与签字,她在劳务派遣公司的辞职程序没有走完。加上两家公司没有及时沟通,导致劳务派遣公司在此后18个月仍为刘颖交纳社会保险。若当时成功停保,刘颖也就无法申报生育津贴。
鉴于既成事实,咨询法律顾问之后,公司决定特事特办。刘颖的生育津贴1.5万余元,扣除为她交纳的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部分5000余元,还有约1万元可到她手中。公司已将账目移交财务部门处理,请她等待就好。
刘颖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9月10日晚上,她反馈信息称,还未收到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