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利用领导干部影响“提篮子”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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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新华社长沙9月11日电(记者 陈文广)记者11日从湖南省相关部门获悉,近日,湖南出台规定,严禁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私利。

    今年7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在向湖南省反馈巡视意见时指出,一些地方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工程项目,“提篮子”谋取私利问题突出。对此,湖南将整治“提篮子”现象列为巡视整改重要内容,并制定出台了《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

    据介绍,“提篮子”是指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公共资源交易、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许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等领域,充当中介,以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与他人(个人或者单位)合作等方式,为他人获取利益、谋求私利的行为。

    规定明确: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发现以领导干部名义“提篮子”的,按照“不信、不见、不理、不办”原则处理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发现或者接到检举、控告“提篮子”的,要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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