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湖南省辖区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湖南省户籍且家庭经济困难,0至14周岁临床诊断为遗传代谢病的患儿家庭,在治疗费用中自费部分大于3000元的可享受基金会救助。
爱心助孕特别行动:湖南省辖区内夫妇一方为湖南省户籍,且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经诊断符合不孕不育症治疗条件,现无存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珠家庭,可享受免费爱心助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