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鉴定机构须具备 通过认证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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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记者2日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规定到2019年底,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具备通过认证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据介绍,认证认可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市场运行工具,是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在服务市场、服务监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不断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通知要求,目前已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鉴定的,相应的检测实验室应当于规定期限内通过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对到期未达到要求的司法鉴定机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注销其相应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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