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株洲日报讯 通过回收油漆、涂料桶,在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无任何环保设施设备的情况下,将含有危险废物的原料桶清洗之后再出售牟利。8月16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张某寿等3名犯罪嫌疑人,并追捕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何某等3人。
6月28日,民警收到线索,对石峰区一家油桶清洗店进行检查,发现露天空地上随意堆放了6000余个大小铁桶,地上黑色油渍、白色胶状物质随处可见,厂棚旁边的小土沟里流淌着五颜六色不明液体,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味道。
经调查,自2013年3月起,张某寿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场内未配套建设任何环保设施的情况下,以每个10元、15元、20元、25元不等的价格,在外回收油漆、涂料桶,非法处置油漆和涂料桶20余万个、危险废物6000多吨。在加工、清洗、整形、切割的过程中,张某寿等人并未采取任何环保手段,而是通过使用渗坑、利用缝隙等方式直排废水、逃避监管,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初步损害评估为400多万元。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应条件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张某寿等人在并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清洗含有危险废物的原料桶后再对外出售,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