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株洲日报讯 8月1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刚出台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将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
部属师范大学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加入公费师范生队伍。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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