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单位:茶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20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以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茶陵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15387339929(钟先生)
0731—25214010
权利人 继承
(受遗赠)
不动产权利
类型及用途
属不动产
证号
不动产
面积
不动产
单元号
备注 刘光前
刘爱兰
刘曦 刘玮玮
刘珊珊 刘莉莉
刘欣欣
划拨/城镇住宅用地 茶城国用第B阳【425】号/茶房权证A字
第07—120008号
213.98(m2)/332.89(m2)430224100013GB00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