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编号2018024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登记单位:茶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20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以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茶陵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15387339929(钟先生)

    0731—25214010

    权利人 继承

    (受遗赠)

    不动产权利

    类型及用途

    属不动产

    证号

    不动产

    面积

    不动产

    单元号

    备注 刘光前

    刘爱兰

    刘曦 刘玮玮

    刘珊珊 刘莉莉

    刘欣欣

    划拨/城镇住宅用地 茶城国用第B阳【425】号/茶房权证A字

    第07—120008号

    213.98(m2)/332.89(m2)430224100013GB00473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