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通讯员/王亚
株洲日报讯 我市学生资助工作还有哪些项目,该如何申报?8月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获悉,我国逐步建立起覆盖各学段、多元化的学生资助体系,目标直指“应助尽助、贫困学生全覆盖”。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制度,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和营养餐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制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制度,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制度、大学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制度、国家助学贷款。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拟定的教育扶贫政策清单显示,我市教育扶贫共有教育助学、雨露计划、大学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三大类别。
教育助学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其中,学前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1000元/人/年的入园补助,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对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三免一补”政策。
职业教育方面有“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在落实职业教育“免”“补”政策基础上,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叠加给予每生每年扶贫助学补助2000元。中职教育连续补助二年,高职教育连续补助三年,五年制高职教育连续补助四年。学生向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申请即可。特困家庭学生扶贫助学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外,另给予2000元/年/人资助。该项资助由村委会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由乡镇统一向县级扶贫部门申请认定发放,资金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
大学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规定,对到我省51个贫困县(茶陵、炎陵)基层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学生,根据其最高学历,参照我省高校平均学费标准给予固定金额学费补偿,连续补偿三年,补偿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直接向茶陵、炎陵两县资助中心办理。
根据今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方案,资助对象是具有株洲户籍,在株洲就读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并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包括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外来人员子女。家庭一般困难的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