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风景名胜区就是城市的“肺”和“肾”,是宝贵的生态资源和重要的生态屏障。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
坚持以生态建设为核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风景名胜资源具有的独特性、垄断性、稀缺性、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它具有极大的保护和利用价值。在实践中坚持规划的过程性管理,严格按照“评估分析—编制审查—公示反馈—实施监督—定期修订”的过程进行,确保规划能够与时俱进,实现保护与利用相协调的功能。
加大保护力度,最大限度利用好自然资源。风景名胜的保护与利用是一对矛盾关系,要处理好两者关系,必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做到加强法制管理,严格标准化管理,实施目标管理,以增强保护效果。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涉及众多单位和部门,协调、管理的任务很重,难度很大。要以理顺管理体制为突破口,大胆实施改革。明确对风景名胜资源实行有偿使用,使风景名胜区在良好的资金保障下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和利用,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丰富特色旅游活动,打造生态文化品牌。旅游活动是文化传播的有效载体,风景名胜区应结合生态资源的特点,打造生态文化旅游活动品牌,传播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通过不断丰富、提升景区生态文化旅游活动,突出株洲地域特色,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整合景区各类资源,充分发挥生态、环保、旅游、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旅游活动,提高景区关注度和知名度。
(作者单位:市园林绿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