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炎陵多名镇村干部挨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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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纪宣

    株洲日报讯 近日,茶陵县、炎陵县共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多名镇村干部因违反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及作风不实受到处分。

    去年,时任茶陵县虎踞镇迎丰村党支部书记张志平负责审核把关“危房改造工程”工作,在政策扶持中有失公平,明知贫困户刘春娇的旧房未拆除,但未向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致刘春娇享受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4万元,张志平负主要领导责任;2013年1月至2016年原迎丰村违规向村民收取“森赔费”,张志平侵占村民交给村委的“森赔费”4250元,今年4月,张志平将涉案款退还给当事人和村财务。7月10日,张志平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去年12月初,市核查工作组到茶陵县开展贫困县摘帽初审和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并对核查问题进行了通报。此后,高陇镇政府召开有关会议,通报了市初审检查情况,要求各村落实责任,抓好交办问题整改。彭运南作为镇政府驻村办点干部,谭长林作为祖安村第一书记,对上级检查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和交办的问题没积极履行职责,未认真落实整改问题,工作作风不实,在全县扶贫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彭运南、谭长林负有直接责任。今年7月4日,彭运南、谭长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9月,炎陵县策源乡原东岭村分散供养五保户陈某某去世,原东岭村未主动上报其死亡信息至策源乡民政办,乡民政办也未落实炎陵县民政局有关工作要求,导致2014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陈某某五保供养金仍继续发放。策源乡民政办主任郭子文、原东岭村支部书记谢礼华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今年6月21日,郭子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谢礼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由县纪委收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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